六月的黑龙江是夏季,林木茂盛,百花盛开,林中各种奇异的鸟类有许多竟是现代没有的,至于老虎野狼等动物更是数不胜数!

大部队在进入山林后就停止继续赶路,派出了许多猎人却捕猎,粮食又吃的差不多了,五万人的伙食真的很难安排。

这时候也没必要在胡乱的走,派出猎人的同时也派出大量斥候,需要寻找一块合适的地方建立第一座大城,让全军安居。

秦甲妖郎与孙小妹已经拜堂成亲,这件事是由唐玉主导,捆绑孙小妹完成的,孙小妹当初百般不愿意,看的秦安都不忍心,觉得强迫人家出嫁真是有些不对。

而到了今天,事实证明唐玉是正确的,强扭的瓜有时候也很甜。

密林中,秦甲妖郎飞奔回到孙小妹身边,肩膀上扛着一只很大的黑色野猪。

孙小妹原本在发呆,想着自己这些天的境遇,如同是做梦一般。

她原本一直觉得羞愧难当,可每每想起与秦甲妖郎的缠绵恩爱,又觉得羞愧转化为了羞涩。

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呢?怪不得唐玉那么宝贝秦安,估计秦安也是那么放荡不羁吧?所谓的放荡不羁当然指的是在床上。

“宝贝,看看这只野猪!哈哈,这么大的个头,咱们今晚就吃这只猪了,我给你弄全猪宴吃,昨个刚从老祖宗那边弄到了佐料,今天可要给你露一手,让你看看我的手艺!”

孙小妹还没有在表面上原谅秦甲妖郎,毕竟秦甲妖郎对她做的事与孙小妹的三观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也不能被这个时代所接受。

然而在内心里,孙小妹其实已经沦陷了,她还搞不懂什么叫爱情,但爱情却会由心而生。

比如现在,看到秦甲妖郎额头上的汗水,孙小妹微微皱眉,终于是忍不住拿出了手绢,帮着他擦拭。

秦甲妖郎嘿嘿傻笑,抓住孙小妹的手,竟然用舌头去亲吻了孙小妹娇嫩的手心,弄得孙小妹又是羞涩又是懊恼,又是有些喜欢。

真见鬼!秦甲妖郎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做相敬如宾!如同粗野山人!

可偏偏孙小妹就是觉得这样的做法让她的心情似乎飞了起来,准确的说是整个人都飞了。

“你......你别闹,我给你擦汗!”

看到孙小妹脸已经红的如同是猴子屁股,秦甲妖郎哈哈大笑,终于放过了自己的宝贝妻子。

秦甲妖郎如今已经很喜欢孙小妹,算是爱上了吧。

孙小妹有着古代女人的矜持与害羞,这是小说世界里万年后的女人没有的,秦甲妖郎觉得新奇,也自然是喜欢。

对于秦甲妖郎来说,这是一段穿越异时空的经历,在这段故事经历中,他如果算是主角,那么孙小妹显然就成了他的女主,他自然会爱上她。

“宝贝,我们结婚也快一个月了,以后你可不能再要死要活的,每次看到你哭成泪人,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心痛!”

说话间,秦甲妖郎把孙小妹抱入怀中,轻吻了她的唇。

孙小妹非常敏感,已经被秦甲妖郎这样对待过不知道多少次,她还是会紧张害羞,与之前不同的是,她也会觉得兴奋,并且为之全身颤抖。

小两口就在密林里亲热着,孙小妹越来越爱这种感觉,随着秦甲妖郎的深入,孙小妹甚至兴奋了起来,身体产生了某种特殊的变化。

......

秦安在远处偷偷看到这一幕只能是忍不住摇头,觉得唐玉真是高人!

夏日娜已经愈发的拥有一个现代管理者的气质,这让秦安得以解放,毕竟她是匈奴人,与草原部落的各个种族沟通起来共容易,因此融合队伍的事情就由自己和唐玉提出意见,让夏日娜去执行。

所以秦安无事可做之后,就把注意力集中到了眼前的山林。

他想去哈尔冰,却不知道未来的哈尔滨在什么地方。

派出了许多斥候之后,他自己也离开大部队三千,在林中四处闪避飞奔,差不多两个小时候,距离营地已经有了八十宫里的距离。

秦安还并没有发现人类的足迹,难道说三国时期的这边是没有人的?

应该有啊,肃慎,高句丽,扶余,挹搂,沃沮等等这些原始部落历史上是有记载的。

或许并没有多少人?所以他们只是集中在一个地方生活罢了。

想想也很正常,这林中猛兽如此之多,一群武器装备落后的家伙们怎么敢随便乱走呢?

午后,秦安在林中弄到了一个长得很奇怪的山鸡,准备烤着吃。

之所以说是奇怪,是因为这只鸡看着就是鸡,但她却拥有孔雀一般的尾巴,估计应该是孔雀的一种,只是外形看上去太像鸡了,而且也不会飞。不知道未来世界的考古学家们有没有发现这个奇异的物种,在未来它们已经因为某种原因灭绝。

不等生火,忽然远处一阵嘶吼声打扰了秦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秦安急忙把山鸡扔入空间戒指,跳上树后开始在林中走动,大概跑了五百多米的距离,终于看到十几个赤膊着身体的土人正在追赶一只梅花鹿。

啊?

这群土人与自己队伍中的土人可不相同,他们的皮肤更接近白种人,也有些白里偏黄,五官特点也大多是方正脸孔,大眼高鼻梁,眼珠的颜色并不是纯黑,有些泛黄,头发的颜色是黑而偏向棕。

这些好像不是汉人祖先,应该以后会成为俄罗斯那边的祖先。

不过其实他们除了这些不同于汉人的特点之外,长相上倒是更像东方人,因此秦安也弄不准了,搞不懂他们未来会去中原,或者去朝鲜日本。

拿出一块面包吃起来,秦安就站在一棵树上观看,等他们用一些石头打造成的武器把那梅花鹿打死之后,秦安也对付吃完了午饭。

十几个土人很是兴奋,举着各种石制武器兴奋的跳了一会,才扛起梅花鹿撤离,只是走了不到三里地,就到了他们的家。

秦安自然跟着,发现了那巨大的山洞后微微皱起眉头。

其实还没有到山洞,秦安就已经是要被熏晕过去了。

尼玛的,这群土人的卫生习惯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山洞附近四处都是粪便肮脏之物,实在是太臭了点,难道说古人的鼻子这时候还没有进化?或者说他们的嗅觉是适应这种味道的?

土人的数目大概有三百多,应该也是群居。

秦安听他们说话,并不好理解,用了足足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才弄懂了他们的语言体系,算是能听懂,但要说还要观察一段时间。

总的来说这个语言体系也算是健全的,词汇量能够涵盖大多数他们身边的物体。

比如大树,他们称之为地萨克;梅花鹿,他们叫做夫妻家;草称之为露露等等。

他们也拥有耕种的能力,在山洞附近种植了一些作物,如同粟、豆等。

除了种植,他们食物的来源更多的应该是畜牧,养殖。

秦安看到了许多木栅栏围成的猪圈,马圈,牛圈,里面的猪马牛不少。

这个地方其实已经位于山林边缘,向外几里地就是山脚,山脚下有一片平原,平原上有一条穿越的河流,不知道是黑龙江,松花江还是乌苏里江的分支,反正秦安是搞不懂,如今的地形地貌和未来也是完全不同的。

又观察了一会,对他们的语言体系更加了解。

秦安能够解析语言,是源于强大的记忆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既然能够解析,秦安也就能够开始模仿,在学习他们语言的同时,秦安也更加了解他们的社会形态,简直就是非常原始,实在是让人咋舌。

最让秦安恶心的是,这群人竟然使用尿来洗手的,甚至用尿去清晰身体。

一个人坐在地上,另一个人就过来直接脱下猪皮围裙向那人身上脏污的地方撒尿,之后进行清洗。

啊,那边明明有条河,他们就不知道用河水洗澡吗?而且为什么要住在山林中?住在河边岂不是更加方便?

秦安心中有了这个问题,随后也就有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