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把枪重新递回到他的手中,说道:“你输了!”

“是啊,我输了!”夏劲松接受了这个结果。

不论如何准备,不论信心多么充足,自己还是输了,输给那个一而再再而三将自己打败的年轻人手中。

自己走上了武长陵、南十三的老路,只是与他们不同的是,自己还有一条贱命存在,把仅存的一些家产变卖了,或许下辈子还能过上吃喝不愁的日子。

可是......他会让自己活吗?

当初他还是个小娃娃的时候就敢单枪匹马跑到自己家的庄园来把自己催眠,现在,就站在北河面前,他没有了丝毫惧意。

那样的手段,轻易就会用在自己身上。

如同下地狱般的折磨。

“求求你,不要!”

夏劲松眼泪珠子大颗大颗的往下掉,他不怕死,他怕生不如死,如果是那样的话,他还不如现在就把自己给结束了。

“你知道,我是有这个打算的。”林风说道。

“可是,我现在已经对你没有威胁了,不是吗?”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谁知道你会不会找到机会又来咬我一口。”

我不是百足之虫,我只有两条腿。夏劲松很想说自己没他想的那么厉害,也不过是冷逝水摆弄下的一颗棋子罢了。

“一定要把事情做绝吗?”夏劲松把手中的枪越握越紧,浑身颤抖,似乎即将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

北河退开了一些,待会儿夏劲松开枪的时候,可不能让他有机会把自己给灭了。即便距离如此之短,林风依然能够轻易做到的。

“我给过你忠告的,只是你没听罢了。做错了事,当然要付出代价,倘若我这次败了,你也不会轻易放过我吧!而且,你的主子想杀我好久了,我让他的手下生个小病什么的,也不算过份吧!”

“我已经没资格做他的手下了。”夏劲松强调,终于,这个决定做出来了。他把枪收了起来,说道:“我知道你现在还租别人的房子住,你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合适了,我那套院子还不错,你可以住进来。”

“租谁的不是租,你那太大,估计也不便宜,还没那么方便。”

夏劲松嘴角抽了抽,说道:“我不是让你租!”

“白住那也不行,没安全感。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道理我懂。”

“......我要把它送给你!”真是的,一定要我把话说得这么明白吗?懂收礼的规矩不!

“郝赫!”林风二话不说,对着人群喊了一声。

“老板,我在这。”很快,郝赫出现在眼前。

“夏老板客气,有套院子送给我,你帮忙过去把手续办好,别的事可以先放放。”

嘿嘿,看中你那套院子好久了。大是大了点,进进出出不是很方便,但有气派啊!朋友来家里玩多有面子。

林风也是世俗之人,多少还是免不了有些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