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格林沁老奴的身手是不错,不过也没有别人传的那般厉害。”

年约三十的高壮军官停下筷子,举起酒杯往嘴里送了一口酒,潮红的脸上显露着骄傲的神情道“那一年,十八路捻军联合伏击了蒙古鞑子的骑兵队,大战结束后,我和一百多个同营兄弟负责搜寻躲藏起来的蒙古鞑子,当时其他兄弟都分散到其他地区,在树林附近的麦田里只有我一个人。”

高壮军官停顿片刻,目光扫过空着的酒杯,刚才提问的年轻军官看到对方的表情,顺手抬起酒瓶为他添满了酒。

高壮军官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容,再次喝完一杯酒后,接着道“那片麦田不到半亩方圆,几个路过的兄弟检查后都没有发现鞑子踪迹,我将周边地区搜遍完毕后,想着把麦田再仔细搜遍一番,然后当我进入麦田时,发现了一块明黄色的丝绸布匹,而且上面还粘着鲜血。当时我就产生了警惕,于是顺着遗留在地上的黄布小心搜索,终于在麦田中央发现一个穿着铠甲的蒙古鞑子。”

“僧格林沁长啥模样?是不是身长八尺?面目凶恶?”

年轻军官忍不住问道。

“呵呵,不骗你们两个新兵瓜子,当时我十六岁,第一次见到蒙古鞑子,哪里顾得上去瞅他长的啥样,直接抄出红缨枪一枪把他捅了个通透。杀了他后也没有留意查看,后来还是听说鞑虏朝廷死了个蒙古王爷,才知道被我捅死的蒙古鞑子身份不简单。”

“僧格林沁一枪就被捅死了?”

年轻军官尤自不愿意相信,一个声名赫赫的鞑虏亲王就那么窝囊的死在一个小兵手里。

“还能咋地,僧格林沁再厉害还不是一个脑袋两个胳膊,吃了老子一枪还不是照样死。”

高壮军官音量拔高,不满的喊了一句,接着换了一副长官的模样,教训年轻军官道“陆荣廷你小子是不是觉得我杀了僧格林沁有些胜之不武。”

不给对方辩解的机会,高壮军官自问自答道“告诉你小子,别看杀死僧格林沁时老子才十六岁,在十九年前,老子刚十岁时就跟着张乐行盟主造满清朝廷的反,而你小子十岁时不知道在哪个疙瘩玩泥巴呢,跟老子我可差得远。”

“那是,张连长少年英雄,不然怎么能够得到殿下看中,亲自派人接张长官来到汉国。”

陆荣廷脸上认真,实则拿对方的丑事开玩笑道。

高壮军官名叫张凌云,原名张皮绠,曾经在1865年杀死满清名将僧格林沁,1873年,张凌云在投奔国防军途中,醉酒后无意说出自己杀死僧格林沁的事,被别人报发给满清官府后,张凌云连夜赶到国防部设立在厦门的据点,然后表明身份,被国防部派驻到厦门的负责人紧急调派船只运送到安南北部,最后跟随移民船队抵达汉国。

看在张凌云亲手杀死僧格林沁这件事的份上,李明远接见过他一次,不过在见面后,除了允许当时还不到二十岁的张凌云进入陆军军官学校学习,李明远并没有过多关注过他,因此,年轻军官陆荣廷说出的话让张凌云脸上一片通红,口中嘟囔着回到军营后要好好教训陆荣廷,却被对方提醒道他们已经完成了实习服役,不会再回到他手下当小兵,所反驳的一阵不爽。

张凌云、陆荣廷两人休息时间不像在部队中那么严肃,互相开几个无关大雅的玩笑也不会引起对方真的生气。因此,张凌云生出一腔闷气后,很快在酒桌上面找回来面子,硬是把酒量还不错的陆荣廷灌醉在桌子上,最后由一同吃饭的王士珍把陆荣廷带了回去。